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宿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2〕5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认定吴倩倩等79名同学为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生工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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