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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刘卓成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4日 23:07

根据《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际,拟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

一、调剂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要求: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3.专业要求: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网站或学院网站。

4.考生须在接到学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5.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初试科目要求

专业代码与名称

专业要求

初试科目要求

086000

生物与医药

1.(0860)生物与医药

2.(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3.(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

4.(0955)食品与营养

5.(0710)生物学

6.(0713)生态学

7.(0777)生物医学工程

8.(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9.(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10.(0831)生物医学工程

11.(0836)生物工程

12.(0901)作物学

13.(1008)中药学

14.(1056)中药

15.(0904)植物保护

16.(0951)农业

17.(1055)药学

18.(1007)药学

19.(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001)基础医学

21.(1006)中西医结合

二、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我校接受所有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1.计划发布:我校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调剂意向采集系统计划开放时间:2026327

正式调剂服务系统计划开通时间:202648

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调剂复试通知。

3.锁定与遴选:根据调剂系统设定的开通时间,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截止时间视专业调剂情况而定。考生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锁定期间,学院下载考生数据,依据学校遴选规则择优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四、差额复试及入围复试名单公示

1.学院根据调剂计划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调剂复试。

2.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调剂复试考核方式及时间

本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到学校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以考生接到的通知为准。

六、调剂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调剂复试考核内容、成绩计算办法参照《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七、拟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均相同时,由学院招生考试工作组,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3.复试成绩标准分未达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学院按学校下达指标录取。考生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且人数在招生计划指标内的,全部录取;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人数超过指标数的,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待录取确认:学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确认后,即被视为完成调剂录取,不得更改。

八、拟录取公示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总成绩及初试和复试成绩,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调剂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均相同时,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二)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在满足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执行。

(三)根据招生计划名额,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原则,并根据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各专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建议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拟录取名单将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体检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工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咨询与监督

1.信息发布:所有调剂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为准。

2.咨询渠道: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57-2875826,邮箱:szxyyjsc@163.com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57-2871037,邮箱906628103 @qq.com

3.监督举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调剂工作全程监督,受理考生投诉。

监督电话:0557-2871685

电子邮箱:xfjb@ahszu.edu.cn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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